燃气具的特性

交流2024-11-27 04: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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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具进口不可不知的三件事

燃气具不合格

我国是传统的家用燃气具制造大国和使用大国,然而搜索燃气具不合格,有高达16万条结果,因不合格燃气具造成的人身伤亡事件更是不时见诸报端。

随着消费升级的推进,越来越多的进口燃气具进入千家万户,然而不同国家生产的燃气具执行标准不一、使用燃气种类各异,进口燃气具质量安全更需要高度重视。

01 入乡随俗

符合我国安全标准是关键

目前我国进口的家用燃气具以燃气采暖热水炉、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为主。

燃气采暖热水炉

燃气采暖热水炉又称壁挂炉,必须满足标准GB25034-2010《燃气采暖热水炉》要求。

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

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应实施型式检验,气密性、耐热冲击等性能需达到GB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GB6392-201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等标准要求。

气源要求

我国目前使用的燃气主要是天然气(12T)和液化石油气(瓶装), 天然气额定进气压力为2.0kpa,液化石油气的额定进气压力为2.8kpa。无论是进口还是国产的家用燃气具,只要用于在我国境内销售、安装和使用,都要根据上述气源特性和进气压力进行设计和制造。

12 温馨提示

海关部门在近年来的现场查验中,多次发现进口燃气具存在不合格情况。

海关在对一批日本进口的燃气灶具实施检验时,发现该批燃气灶具无能源效率标志、中文警告标示及使用说明书,标称适用燃气种类为12A、13A,仅适用于日本城市燃气,不适用于中国城镇燃气,不符合我国相关标准要求,存在重大使用安全风险,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海关依法对该批燃气灶具实施销毁处理。

海关检出某品牌进口燃气热水器产品质量安全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额定输入功率、热水产率、电磁兼容和接地措施等。尤其是电磁兼容(EMC)抗扰度试验发现有影响正常使用的熄火及再点火情况,此情况可能会导致可燃气体残留,引发爆鸣、爆燃情况。风险调查显示,由于国外企业对我国标准的解读不够全面,或并未针对我国进行独立的产品研发设计,因此导致进口燃气具频繁出现“水土不服”的问题。

02 能效验证

进口燃气具准予上市的“准生证明”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家用燃气灶具、商用燃气灶具等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内产品。根据《能效标识管理办法规定》: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对列入《目录》的用能产品标注能效标识,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能效标识样式、规格以及标注规定印制和使用能效标识,并在产品包装物上或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说明。列入《目录》的用能产品通过**交易的,还应当在产品信息展示主页面醒目位置展示相应的能效标识。在产品包装物、说明书、**交易产品信息展示主页面以及广告宣传中使用的能效标识,可按比例放大或者缩小,并清晰可辨。

03 CCC认证

即将到来的准入要求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防爆电气等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实施要求的公告》(2019年第34号)规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家用燃气器具纳入CCC认证管理范围,自2020年10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进口家用燃气具生产企业或者收货人,可向认监委《关于发布防爆电气、家用燃气器具等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指定决定的公告》中列明的认证实施机构申请办理产品认证。

注:部分图片来源于**

供稿单位:天津海关、大连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