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据可考,中国人移居国外的历史可追溯到唐宋之前到了唐宋以后,国力强盛,对外经济文化发展交流的同时,也扩大了对外贸易交往这些早期的华人到国外并非因为生活所迫而寄居他乡,而是到海外经商后“落地生根”繁衍后代因此,他们才有被居住国人民称为"唐人"到了明清时期,才有"华人"或"中华人"的身份出现,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归侨侨眷与华侨区别?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归侨侨眷与华侨区别
有据可考,中国人移居国外的历史可追溯到唐宋之前。到了唐宋以后,国力强盛,对外经济文化发展交流的同时,也扩大了对外贸易交往。这些早期的华人到国外并非因为生活所迫而寄居他乡,而是到海外经商后“落地生根”繁衍后代。因此,他们才有被居住国人民称为"唐人"。到了明清时期,才有"华人"或"中华人"的身份出现。
“华”顾名思义,华夏或中国。
“侨”呢?
其本义原来是“人踩高跷”,后来引申为“寄居外地或海外”。
显而易见。
1华侨Overseas Chinese
是指华夏子民或中国人寄居海外。
但是,这些“寄居国外者”并没有取得居住国国籍,只是“旅居”。有些是居住国对“华人”的歧视政策所导致,如印尼;有些则是自己不愿放弃祖籍国国籍而“甘当”华侨的老人,如菲律宾。
因此,华侨是指在国外定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
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华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依法享有中国公民应有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中国宪法明文规定,保护华侨在国外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是中国**的职责。
2归侨returned overseas Chinese
根据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的决定》修正,第二条对“归侨”的定义是: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
这个“回国定居”当然是指华侨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并依法办理回国落户手续。
还有就是: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的,视为归侨。
1980年9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八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因此,回国定居的归侨,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者。
3华人ethnic Chinese
顾名思义“中华人”,当然在古代只是指汉族,而现在,中华民族是由56个民族组成,因此,指中国人以及具有中华民族血统加入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人。
华人一般指第一代移居国外并取得居住国国籍者,当然更多的是第二代或第N代流淌着华夏血液的“侨居国国籍者”。
这里又衍生出一个名词,叫“华裔”。
其实,“华人”与“华裔”身份有时是重叠的。
华裔是指定居在国外的华人,已经取得中国以外的国籍者,或在国外出生,根据出生国的法律而拥有外国国籍者。从法律意义上说,他们已经不是中国公民,只是从血统上说他们是华人的后代。
比如,新加坡虽然是个以华人社会为主体的国家,但是,看官就不能称呼“新加坡人”为“华侨”了,只能称 ta 们为“华人”,所说的“汉语普通话”叫做“华语”。即便 ta 们不会说华语,也无需惊讶,华人并不一定要会说华语才称得上华人。
4侨眷relatives of nationals living abroad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第二条规定:
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
本法所称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简言之,跟“侨”虽有沾边,但是“血统纯正”的唯一中国国籍者。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由此可见,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还是受到宪法保护的。
那么,侨眷有哪些合法“权利和利益”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第十条规定:
对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或者生活确有困难的归侨、侨眷,当地人民**应当给予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