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家有一小幸福美好
但有时候爷爷奶奶的个别“行为”
看似是爱
其实是危害
奶奶开车,身后背娃!
10月8日15时许,一辆小型面包车由G75兰海高速都安收费站延长线往收费站方向驶来,执勤民警发现驾驶室位置疑似有小孩窜动,于是上前将该车拦停检查。
当车窗摇下时,民警看到驾驶人黄女士身后竟还背有一名幼童,小孩不停地踢腿,期间四处伸头张望,并随着黄女士的挪动,不时被挤压,十分危险。
民警立即责令黄女士解开身上的绑带,将孩子交由后座的亲戚帮忙照看。经民警询问,黄女士交代因为要带孙女外出吃饭,期间担心小孩哭闹,所以才会想出这么“一招”。
民警告诫黄女士,带孩子坐车时,应根据不同年龄,选择儿童安全座椅。最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黄女士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爷爷骑行,前框装孙!
10月9日,贺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大宁中队副中队长韦运祥带队在大宁检查站执行勤务时,发现一名老人骑着二轮自行车经过,而该自行车前方车筐里,竟坐有一名一岁左右的孩童。每当车轮碰撞路面的凸起石块,孩童都会颠簸两下,令人心惊胆战!
民警韦运祥见状急忙喊停老人
将老人带至安全地带
并协助其把车靠边停放好
经询问得知
老人带着孙子回家
考虑到路途有一定距离
便想骑自行车的方式回去
民警告诉老人,自行车在行进过程中,如果前车筐置放重物,会使骑行者很难掌握车子的方向和平衡,另一方面小孩的体重尽管再轻,也大大超过了自行车车筐所能承受的重量,一旦骑行中车筐突然折断,后果将不堪设想!
经过民警的耐心劝导
老人向交警连连道谢
并表示以后会更注意出行安全
内容来源:河池交警、贺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