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洞堰烧灯
每年农历正月十五晚,石洞堰(现丹景山镇境内)的人都要按传统习惯烧灯。
傍晚时分,石洞堰的两里长街和街南街北的大路两旁已是人山人海,里三层外三层挤满了人,方圆四五十里赶来看热闹的人站满了田埂、地谷。街上的每户人家和店铺已在门前准备好了烟花、鞭炮、射珠箭、魔术弹等,场前场后的大路两旁也准备好了形形**的烟花爆竹,等待龙灯的到来。
夜幕降临,随着几声锣响,场北场南的龙灯飞舞而进,场内的龙灯向北向南飞舞而出。一霎时,街道两旁、两路两旁,烟花爆竹齐鸣,射珠弹、魔术弹齐发,各种样式的烟花爆竹纷纷投向龙灯和耍灯的人,烟雾弥漫,火光闪闪,映红了半边天。十里之外,就能听到“砰砰”的鞭炮声。
在纷纷烟火的攻击中,龙灯上下翻飞,人裹在灯内,只见滚动的龙灯不见耍灯的人。带火的烟花,呼啸的射珠弹,爆炸的鞭炮,碰着翻滚的龙灯纷纷落地,唯有龙灯尾部的人,没有飞舞的龙灯掩护。帽上着火、衣上着火,上蹿下跳,左躲右闪,但仍然嘻嘻哈哈,做着各种滑稽的动作。
午夜时分,烟花鞭炮声逐渐减弱,映红的天空逐渐暗淡,热闹的人群围住被烧得千疮百孔的龙灯,笑看着龙灯随着一堆纸钱,在一把大火中化为灰烬。
邻乡镇看烧灯的兴高采烈地议论着离去。石洞堰的人们由闹而静,在珊阑的灯火中开始宵夜。
石洞堰烧灯是古代劳动人民战胜自然灾害方式的遗俗。
石洞堰处于湔江下游东岸的山坝结合处。湔江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西时,石洞堰经常遭受干旱。古时候的人缺乏科学知识,认为河干地裂是“龙”在作怪。所以每遇干旱,人们便在烈日炎炎之下,沿街、沿大路耍龙灯。两旁的人向龙灯泼水,以乞求龙王降水。此法很多时候不灵(实际上不可能灵,最多是巧遇下雨)。后来人们便想请巫师求雨。据载:石头埝有个六龙溪,山下有洞相连。天旱时,巫师拿着火把从一洞进去行一会儿,到二洞,见有悬岩,便踮着足往悬岩边望,见有斧凿的痕迹,下面如井一样,大约有数千丈深,透出一丝光亮,有烟火缥缥缈缈的往上冲。巫师在这里伏下,休息一会儿,又往前经过三四五六洞,洞下是深渊,深不可测,盛夏季节,水冷如冰。巫师放下竹筏,象蚂蚁一样趴在竹筏上往前,到达了第七洞,即龙住的洞穴。巫师念完咒语,就用竹筒取水而出,一离开洞穴,就有风雨相随,随即就下起了雨。有时洞中水大,涨得快,巫师跑得慢一点,往往淹死在水中。等巫师出洞,再使水涨满洞口。烧龙灯后,天往往下雨,实际上并不是巫师求的雨,而是当地特殊地形造成的锋面雨。
每年正月十五,过完大年,正是人们准备新年春耕的时候,为了风调雨顺不受干旱之苦,人们依俗“烧龙灯”。
相沿成习,便形成了石洞埝一年一度的“烧龙灯”活动。
2006年,石洞堰烧灯(民俗)被列入第一批彭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名录。
文/图 邓启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