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教育评价

生活2024-10-23 04:45:04

书院是我国封建社会一种独特的教育形式它是以私人办学为主、教学活动与学术研究相结合,并积聚有大量图书的教育机构它形成于唐末五代,兴盛于宋元明清,延续千年之久,对封建时代教育的发展、学术的繁荣产生过重大影响,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书院教育评价?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书院教育评价

书院是我国封建社会一种独特的教育形式。它是以私人办学为主、教学活动与学术研究相结合,并积聚有大量图书的教育机构。它形成于唐末五代,兴盛于宋元明清,延续千年之久,对封建时代教育的发展、学术的繁荣产生过重大影响。

一、书院的发展概况

书院的名称,初见于唐代。唐开元六年(公元718年)设丽正修书院,十三年后改称集贤殿书院,是官方校刻、收藏古书的机构。民间私人也有书院,是士人读书治学的地方。书院正是从这种研究古籍、读书治学的地方逐渐发展演变成聚徒讲学的机构。但当时还不是真正的教育机构,只能视为书院的萌芽。后经五代发展,至宋形成制度,发达起来。

宋初的统治者对书院是支持提倡的,不少书院都得到朝廷的赐额、赐书、赐田的奖励和资助。北宋初年,原唐代李渤及其兄李涉隐居读书的庐山白鹿洞,由私人读书治学之所发展为聚徒讲学的白鹿洞书院。在白鹿书院带动下,书院得到很大发展,有了闻名于世的“四大书院”:白鹿洞、岳麓、应天府、嵩阳(一说为石鼓)。一说有“六大书院”:白鹿洞书院(江西庐山五老峰下)、岳麓书院(湖南长沙岳麓山抱黄洞下)、应天府书院(河南商丘县城西北隅)、嵩阳书院(河南登封县嵩山南麓)、石鼓书院(湖南衡阳石鼓山)、茅山书院(江宁府三茅山)。

南宋也有四大书院:除白鹿洞、岳麓外,还有丽泽书院(吕祖谦讲学之所)和象山书院(陆九渊讲学之所)。书院创办者或为私人,或为官府。一般选山林名胜之地为院址。公元1176年(宋孝宗淳熙三年),朱熹任南康军太守,重修白鹿洞书院。他为书院确立方针、建立规章、延请名师、征集图书,并亲自教授生徒,为南宋及后代书院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公元1194年(光宗绍熙五年),朱熹任湖南安抚使,又兴复和扩建了岳麓书院。白鹿书院和岳麓书院的相继兴复,推动了当时书院的发展,各地争相仿效,相继建立书院,一时蔚然成风。据统计,宋代共建书院173所,北宋37所,南宋136所。书院的规模和制度,到南宋时期才正式确立和完善。南宋的书院规模大,质量高,制度完备,几乎取代了官学成为当时的主要教育机构。

元代统治者一方面保护书院,一方面控制书院,建制有民办、官办、民办官助等多种形式,民办占多数。元代新建书院143所,兴复65所,改建19所,合计227所,数量超过南宋,但质量远不及南宋。元代书院建置上有一个重大变化,书院主持人由朝廷派员担任。

明初100年,朝廷重官学、科举,书院由此不兴。直到明成化之后,王守仁、湛若水等理学**出来讲学,书院才又兴盛起来。王守仁既是朝廷重要官员,又是著名学者。他先后创建龙冈书院、濂溪书院、稽山书院和敷文书院,讲学20余年。王守仁死后,他的学生纷纷建立书院宣传他的学说,影响深远。湛若水讲学55年,所到之处,必建书院。明代共有书院1239所。明代书院官学化趋势明显,官办超过民办。

清初对书院实行抑制政策,曾规定“不许别创书院”。至雍正十一年(1733),方许各省兴办书院,并拨款资助。清代书院后来发展到2000余所,数量远超前代,但民办只有180余所。大多数书院的主持人、经费、教学内容、教学人员、生徒都由官府审批,已和官学没有什么区别。从元代开始的书院官学化倾向,到清代达到极点。反映了封建社会晚期皇权专制对教育控制的加强。

二、书院的组织形式和经费来源

书院由院长、教师、学生、事务、勤杂几部分人员组成,由院长(又名“山长”)主持书院工作。院长是由地方**选派的学识渊博、声望较高、热心教育、为人正派且有组织领导能力的学者担任。院长为管理方便,下设事务人员分管各项工作,负责管理学生,收发课卷,支给膏火银(类似助学金)等。

教师由院长聘任,多是熟悉“四书五经”,在某一方面有专长者称为师长、**。教师均由书院开支脩(xiū)金(薪金),其数额视书院的收入和教师的水平而定。各书院多少不一,但普遍比府、州、县学的教师高,有的直接支付银两,有的支付实物。据称,清代重庆东川书院(渝州书院)院长的脩金,一年多达银800两,相当于清朝四川一个知州全年的薪俸和养廉银的总和。

入书院就学的生徒(学生)有生员(秀才)、童生、内外诸生等,年龄差异很大。凡考入书院的生员,可以享受书院为之开支的膏火银(伙食补助)、餐银等生活费用及住宿服务。各书院都制定有规章制度,还设有藏书楼以供参阅。

书院多建在山林名胜之处。一般都建有讲堂三五间,东西两斋各三五间,院长、教师、学生宿舍十数间及厨房、浴室等房,并筑围墙卫护。建筑规模大者,往往有房舍数十间。

书院的经费主要靠募捐获得,有时也依赖于官府的拨款,以保证教学和师生的廪膳。书院一般都置有田产,称为学田。主要来源为官绅士民捐资购田、捐资垦荒或捐以田土,各院学田岁收租银几百两至上千两不等,保证常年的教育经费。如四川巴县三益书院于乾隆四十一年(1776)由邑人张超凡等捐建,置学田岁收谷40石。石柱直隶厅义学是嘉庆八年(1803)由署同知刘大经捐建。

三、书院的教学特点

第一,开放式的办学模式。

书院既是教育机关,又是学术研究的机关,教学和学术研究相结合,是书院教学的重要特色之一。书院的主持者,大多是一方有名的学者,讲学的内容就是他们的学术成果。书院鼓励不同学派相互讲学,进行学术交流,共同辩论。如主持白鹿洞书院教学的朱熹是理学派,在象山书院主持教学的陆九渊是心学派,公元1181年,朱熹邀请陆九渊到白鹿书院讲“喻义”章,听讲者不受地域和学派限制,其他书院的师生或远地慕名而来的学子,都可以听讲求教。特别是朱熹他不仅认真听,而且把陆九渊讲的内容记下来刻在山门石板上,为不同学派在书院讲学树立了典范。朱熹的学生黄干在白鹿书院讲“乾坤二卦”,山南山北的人都来听讲。王守仁讲学,四方学者云集,讲堂常常容纳不下。这种开放式的学术交流,有利于学术的繁荣。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书院是中国古代高层次的教育机构,是我国大学的前身。

书院除正常的讲学,还定期举办讲会。讲会是由书院主办的地区性学术**,召集四方学者乡贤,共同研讨、辩论学术问题,大致相当于现在的各种专题学术交流会或学术论坛。形成一套制度,有组织,有规约,有固定日期,有隆重的仪式。这种讲会制度,使书院教学和社会上的学术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相得益彰。

第二,学生以自学为主,教师指导为辅。

注重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独立研究问题的能力,这也是书院教学的重要特色。学生慕**道德学问,拜师入学后,便靠自己埋头读书,刻苦钻研。**所讲经义,多半提纲挈领,重在启导,一是提出学生学习的书目,指出读书的先后次序以及读书的原则和方法,指导学生如何读书。二是教师答复学生的质疑问难。朱熹特别强调“读书须有疑”,鼓励学生提出疑难问题,“疑者足以研其微”,“疑渐渐解,以至融会贯通,都无所疑,方始是学”。吕祖谦在丽泽书院讲学时,要求学生深入研究,有独立的见解,他指出:“今之为学,自初至长,多随所习熟为之,皆不出窠臼之外,惟出窠臼外,然后有功。”这种针对学生疑难问题进行讲解和鼓励学生发明新义的教学方法和实践,对于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治学能力,是有重要作用的。

第三,师生关系融洽,师生互相砥砺。

一般的大书院,据记载不过百数十人,人数不多,所以师生之间彼此了解比较深。教师热心教习,关爱学生;学生倾慕教师的道德文章,虚心求教,尊敬教师。

中国古代书院学术交流的开放性,教学中的启发教学以及师生的融洽无间,对今天的学校教育仍具有借鉴意义。

中国的古代书院,不仅对我国封建社会的教育产生过重要影响,而且先后传至日本、朝鲜、东南亚各国,至今这些国家仍有不少书院。